我国首部生态保护红线蓝皮书正式发布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8 15:19     来源:

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现场,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组织编撰的《中国生态保护红线蓝皮书(2023)(以下简称《蓝皮书》)首次与社会公众见面。这是我国首部生态保护红线蓝皮书,系统总结了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历程、方法、成果和实践案例,提出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思路和建议。

记者从活动现场了解到,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代表性成果和重大制度创新。自然资源部结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的编制,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首次全面完成了全国陆海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为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资源、生态财富,也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文化财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高质量发展,使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本次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合计约319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304万平方公里(占我国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超过30%),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通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把我国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完整保护起来,实现了对重要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珍稀濒危物种和栖息地的大规模、整体性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自然资产和山清水秀的美丽家园。

据介绍,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管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和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总体来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做到了“六个坚持”: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二是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将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包括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牢牢守住国家生态安全底线,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生产、生活、生态的有机融合,强化人口密集的城市群、都市圈地区的生态功能,塑造更多城市“绿心”“绿肺”,让广大市民能够就近享受绿水青山等美好生态,允许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保留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将良好的生态环境转化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四是坚持自信自立,充分发掘我国国土资源的地域性、多样性优势,引导各地立足资源禀赋特点,将宝贵的自然遗产和丰富多彩的景观资源作为美丽国土的重要标识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将底线变成优势,为“两山”转化创造条件;五是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涵盖了我国属于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全部热点区域、9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国际重要湿地也全面纳入,构建起面向全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六是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确保“数、线、图”一致,并落实到实体空间,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和保护成效评估工作,切实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将最严格生态保护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划得实、守得住、效果好。

据悉,我国将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绿色底色,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等为抓手,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结构,以高品质国土空间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城乡高质量发展塑造新动能新优势;进一步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两山”转化路径,以多样化的生态产品和地域特色创造和提升空间价值,推动自然资源向资产、资本、资金转变,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进一步推动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加快推进数字国土、智慧国土建设,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纳入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努力做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贡献者和引领者。

此外,《蓝皮书》还对地方典型案例进行了梳理,以便于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各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增强全体国民对美丽国土、美好家园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发起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促进绿色发展的自觉意识和内生动力,形成全体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

国家标准《地籍调查规程》将于91日起实施。

由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牵头,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武汉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安徽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等单位参与起草的《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以下简称《规程》),日前,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公开发布,将于202391日起实施。

《规程》明确规定了地籍调查的内容、程序、方法、技术要求、成果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覆盖全部不动产类型,适用于土地、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绘工作。《规程》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一般规定、通则、地籍总调查、日常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等8章内容和12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构建涵盖所有不动产类型的地籍调查指标体系;严格规范地籍调查工作程序;分类厘清面向不同情形的权属调查方法;建立兼顾权益保护和经济技术等因素的不动产测绘技术体系;统一规定多要素的地籍调查成果内容;明确以“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为质量目标的地籍调查成果要求;提出统一的地籍数据库建设规定。

据悉,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原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2013年部署了地籍调查的研究和《规程》的起草工作,并于2014年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10年来,起草组遵循依法依规、统一登记和一体化调查的理念,始终坚持兼容性、继承性、规范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在整合吸收分散登记时期的《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海籍调查规范》《房产测量规范》、《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全国草原监测技术操作手册》等10余部调查标准规范的基础上,采取理论分析、实地调研、试点试验、专家咨询和研讨论证相结合的技术路线与方法,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最终形成国家标准《规程》。需注意的是,10年来,地籍调查也经历了“地籍调查”到“权籍调查”又回归“地籍调查”的变化,这既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也更有利于与国际接轨。

《规程》的发布实施,是切实贯彻落实《民法典》《测绘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将为我国地籍调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提供遵循,对进一步提升地籍调查工作水平,更好地支撑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及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